投稿SXJCMAIL@163.COM

法与情在这里融合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感谢你们帮我安置好了孩子,我一定在监狱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即将上车前往监狱服刑的袁某某十分心安地对检察官说。

  袁某某是湖南人,2013年嫁入陕西岚皋,后将户籍迁往岚皋县。2014年7月,袁某某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因其正在哺乳期,不宜收监执行,被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交付陕西省岚皋县司法局依法实施社区矫正。2014年8月,罪犯袁某某哺乳期届满,在收监执行体检时发现其再次怀孕,法院再次作出暂予监外执行裁决。2015年4月3日,袁某某产下次子。2016年4月3日哺乳期届满后,岚皋县检察院在刑罚执行监督检察中发现,该袁并未被及时收监,随即展开调查。


  原来袁某某犯罪牵连其夫,其丈夫系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婆媳关系紧张。其夫刑满释放后长期外出打工不回,既不给家里寄钱,也不与家里联系,公婆也拒不提供帮助。一个异乡女子带着两名幼儿靠租房卖菜为生,生活着实不易。要将其收监执行,袁某某思想抵触很大,周边邻居也颇有看法,联名恳求司法机关不要将其收监。如果将袁某某强行收监执行,两名幼儿无人抚养照料,周围群众也不能理解,势必产生新的不良影响和社会矛盾。但法律的权威不容亵渎,袁某某剩余的九个月刑期又必须执行。


  面对情与法的激烈碰撞,岚皋县检察院立即牵头组织当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就袁某某收监执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达成了兼顾法律与情理的共识。针对两名幼儿无人照顾的问题,检察官专门到袁某某公婆家中,不厌其烦地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又想办法与袁的丈夫胡某取得了联系,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劝说夫妻、婆媳和好。在不懈努力下,袁某某得到了其夫谅解,婆媳关系得到改善,公婆终于同意帮助照看孩子。同时,协调当地政府对袁某某家庭进行了民政救济。


  袁某某得知检察官为其家庭不断奔走、辛勤努力后,非常感动,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没有了抵触情绪,愿意接受收监执行,真心接受改造。

  2016年5月12日,袁某某在前往陕西省女子监狱时,遂出现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供稿: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