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科的麻科长和岳检察官每周去司法所检察的时候,总能看见北院门司法所的毛所长带着个初中生模样的孩子在办公室上班。毛所长工作的时候,孩子就在旁边的办公桌上写作业,遇到不会的他还会过去给孩子指导一下,写完了还会认真检查,午饭时候带着孩子在他们单位的食堂就餐,下班了和孩子一起出门。有时候还不止一个孩子,年龄大约都在14、15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北院门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里,有好几个未成年人,小阿木和小良是比较典型的两个。那个经常出现在司法所办公室里的叫小阿木,因为和几个14岁左右的孩子参与抢劫被送进看守所,最后判了缓刑。还有另一个男孩小良,这孩子是个体育特长生,也是因为参与抢劫被判处了缓刑。因为这几个孩子有的父母离异,有的父母忙于生计,都无暇顾及孩子,尤其到了寒暑假的时候,孩子的监管就成了问题,如果放任其在社会上游荡,极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鉴于此,毛所长索性当起了临时“父亲”,他觉得这样一来可以监管到他们的行踪,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多学一点知识,总比天天在网吧或者街上游荡好得多。
了解到这些情况,麻科长她们对这几个孩子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她们到小阿木的家里进行了走访,和小良促膝谈心。小良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孩子,但是,当检察官和他熟悉了以后,他也能敞开心扉,和检察官们推心置腹,他说自己将来的愿望是当一名西餐厨师或者武术教练,说到激动处,他的眼里闪动着这个年龄孩子才应有的光彩。原本多好的孩子啊!这样的年龄本应在学校里接受阳光的教育和知识的洗礼,然而,对法律的无知和年少的冲动,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给这段花一样的时光抹上了黯淡的一笔。
看到这些,检察官很心痛。最后经多方筹措,检察院和司法局牵头,聘请长安心理辅导中心的专家、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组成了专业化帮教工作组,主要任务是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们分别从家庭心理干预的重要性、当前受矫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青少年犯罪预防项目的背景以及青少年接受心理健康测评及日常心理健康援助等方面做了分析研判。帮教组从专业的角度,带着孩子们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活动,对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重新走上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检察官们结合帮教组的心理干预活动,在日常的检察中,不断深入了解未成年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情况,和其一一谈心,说法释理,成了孩子们的知心大姐。
孩子们在和检察官及司法所的接触中,感受到了来自他人的温暖。他们说:“我们对过去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感谢司法机关给予我难得的改造机会,我们一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用的人”。
(供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杜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