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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算计”的老张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老张其实不老,今年只有38岁,是凤翔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的一名检察官。因为为人处事和善淳朴,又是有名的好脾气。所以,刚参加工作不久就被同事们称作“老张”了。老张是个爱“算计”的人,刚任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久,就“算计”出一名留所服刑人员被少执行3天刑期,为办理一件私放在押人员犯罪案件提供了最有价值的线索。而最为人称道的“算计”则是他接二连三的“算计”出刑事被执行人刑期计算错误问题。


  一次,老张收到在押人员谢某的判决书后,一字不落地看了一遍。看完后,他又习惯性的“算计”一番。这一算计不打紧,还真让他发现了问题。原来,谢某的刑期被审判机关多计算了3日。3日在一般人的眼里可能不是事,可是对于干了10多年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老张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发现问题后,老张立即向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并迅速与案件承办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与该案承办法官面对面进行了核实。在核实属实的基础上,督促他们及时进行了纠正。当老张将这一结果告知谢某时,尚处在懵懂状态的谢某一脸惊讶之色。在老张向其详细指出判决中的错误并讲述了纠正过程后,谢某紧紧握着老张的手,不住地说着谢谢,谢谢!

  另一次,老张又“算计”出了一件刑期计算错误案件。原来,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巨某和秦某等3人因赌博罪被分别判处管制2年。因为相关法律文书收到的时间稍有延迟,该案3人已被社区矫正机构列入社区服刑人员范围进行社区矫正。收到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后,老张又开始了一番仔细的“算计”。结果,发现3人管制期限计算均有错误,而且错误似乎还比较严重。为慎重起见,老张特别调阅了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经过精确推算,发现杨某判决前被羁押34日,巨某判决前被羁押121日,秦某判决前被羁押22日。而在3人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中均未将其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核实情况后,老张立即向案件审理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得到了他们的确认并迅速予以纠正。3人被分别折抵刑期68日、242日和44日,管制考察期限也相应缩短不少。这也创下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历史上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历史记录。当老张将这一结果告知杨某、巨某和秦某时,他们感慨地说,因为不懂法,加之他们被判处非监禁刑,相对蹲监狱已经自由多了,所以从没留意过。真心感谢老张检察官呀。

  其实,类似的“算计”在老张身上还有不少。当同事们调侃老张的“算计”时,他总是呵呵一笑,“谁让咱是刑事执行检察官呢,如果说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咱们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就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关口,不“算计”,怎么才能把好这个关口呢?”

  (供稿:凤翔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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