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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墙内绽放的检察关爱之花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伙食好不好?”“有无超期或虐待情况?” ……一句句问话、一次次检查,这就是宝鸡市眉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肖检察官的工作常态。

   

  2018年元月的一天,天气异常寒冷。早上8点,肖检察官像往常一样,进入监室开始巡查。当他站在3号监室门前时,发现在押人员严某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床铺上偷偷地摸眼泪。严某,现年53岁,201712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眉县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看守所服刑,剩余刑期56天。当严某被带出监室的时候,肖检察官看到的是一张憔悴的脸和一副无助的眼神。把严某带到谈话室后,肖检察官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走到座位前递给了他,严某接过水的手微微颤抖,稍事平静后,谈话开始。

   

  “天气转冷了,家属给你送棉衣了没有?”肖检察官关切地问。

  “前两天送了棉衣和被子。”说话时严某的两只手攥地紧紧的。

   “最近和监室的人关系咋样?”

   “挺好的,我年纪比较大,他们比较照顾我。”

  “我看你有好像有什么心事,慢慢地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得到你。”

  “上月15日,妻子会见的时候说,我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都几天没进食了。我母亲今年80多岁了,我怕是见不上老母亲最后一面了,这半个月来我吃不下、睡不着。”他无奈地看着天花板,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

  “你不要太担心,这样,你告诉我你妻子的电话号码,我待会让管教民警联系问一下你母亲的病情,你的刑期还剩不到两个月时间了,你安心服刑,等我了解了情况及时告诉你。”

  “谢谢您,我很惭愧,我母亲病危,我不能尽孝,还让她老人家担心,给她丢脸。”

  “放心吧,我除了帮你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其他能够帮你解决的我尽力帮忙。你也太不要担心,你母亲有你妻子在家照顾,你在这里安安心心的,不要有太重的思想负担。”

   “好的,真是万分感谢您!”

  在继续约见了两名在押人员后,肖检察官立即找到了看管民警说明了情况,看管民警便给严某的妻子打电话询问其母亲的病情。电话接通后,严某的妻子痛哭流涕,说严某的母亲已于昨晚去世,老人在弥留之际一直念叨着严某的名字。通完电话后,肖检察官担心若不能参加母亲葬礼,将使严某留下终生遗憾。考虑到严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能积极接受改造,一贯表现良好,肖检察官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看守所。随后,严某的妻子及村组干部向眉县看守所提出申请,希望批准严某回家参加其母的遗体告别仪式。眉县看守所接到申请后,肖检察官立即和民警一起深入村组进行调查,协助制定了临时出所押解方案,报眉县公安局审批。眉县公安局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的有关要求,批准同意严某出所参加其母亲的遗体告别仪式。

   

  14日,眉县下起了多年不遇的大雪,最高气温都在零摄氏度以下。肖检察官和看守所的6名干警不畏严寒,冒着大雪押解严某回家祭奠。在母亲的灵前,严某长跪不起,泣不成声。此情此景,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群众,大家都在为检察院和看守所的人性化执法点赞。

  “监所监管无小事,高墙内也需要关爱的阳光。”这是肖检察官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担任驻所检察室主任六年来,肖检察官用自己平凡的一点一滴工作诠释着检察人的担当,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检徽增光添彩。

  (供稿: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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