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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显正义 涉罪未成年人家属送锦旗

发布时间: 2019-04-04

 

 “感谢检察官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这面锦旗请你们一定收下……”。20194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柯某及母亲为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来了一面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的锦旗真诚感谢检察官对自己的关心、教育和帮助。              

                           

犯罪嫌疑人柯某今年17岁,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被永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其被关押期间,永寿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依照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柯某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确认其为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主观恶性小,且为初犯,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及时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寇伟和分管副检察长赵拥军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院领导指出,要对未成年人积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要求,通过心理疏导、普法教育等个性化帮教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交叉感染,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改造,争取为社会输送“合格产品”。并要求办案检察干警及时与办案机关、审判机关、未成年人家属及律师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最终,办案检察官根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及时向郴州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提出检察建议,该院采纳了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这一举措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认可。

柯某的母亲表示:“感谢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能够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我的儿子得到了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们全家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特意制作这么一面锦旗送给你们,谢谢你们。

这样一面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的锦旗,既表达了一名在押人员对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的感激之情和对检察官执法监督工作的信任,对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最大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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