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通过微信工作群交流部署工作已成为常态,微信工作群方便了大家的日常工作,但微信泄密事件却时有发生。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微信工作群更好服务检察工作,不断规范内部管理行为,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永寿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对干警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管理办法对微信工作群的建立、管理、使用、纪律等方面做出了细致的要求,对促进和规范微信工作群的应用具有很好的作用。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微信工作群使用的
“十个不”:
(一)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县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三)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四)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八)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九)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十)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