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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微信工作群,莫让“便利”成“泄密”

发布时间: 2020-04-30

  当前,通过微信工作群交流部署工作已成为常态,微信工作群方便了大家的日常工作,但微信泄密事件却时有发生。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微信工作群更好服务检察工作,不断规范内部管理行为,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永寿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对干警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管理办法对微信工作群的建立、管理、使用、纪律等方面做出了细致的要求,对促进和规范微信工作群的应用具有很好的作用。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微信工作群使用的

  “十个不”:

  (一)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县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三)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四)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八)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九)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十)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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