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期,永寿检察院党组积极落实县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要求,周密部署本院各项工作,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一方面,坚持全院一盘棋,严格落实《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坚持每天定期对机关进行消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等,通过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另一方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组织干警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学习方式,学习贯彻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积极与看守所协调,避免与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通过书面征求意见4人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1件2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犯罪,积极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涉疫行政处罚案件1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要求公安机关对防控期间涉疫行政处罚及刑事案件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截止目前,已同步监督公安机关涉疫行政案件4件4人。扎实开展驻所检察工作,定时通过监控视频、电话或微信等方法,了解监管活动开展情况,节后已开展3次联合检查,就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堵塞漏洞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口头建议4次,口头纠违3次。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实际,攻坚克难,变通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办案工作不受假期延长的影响,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肃打击各类涉疫犯罪,积极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