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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检察:疫情防控不松懈,案管办案不停歇

发布时间: 2020-02-29

  近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的基础上,坚持案管部门优先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业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管业务工作不停息。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严肃工作纪律。案管部门组织干警通过网络方式,积极学习最高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中的各项工作要求,要求对涉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变通工作方法。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工作通告,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外张贴,告知特殊时期案管工作流程。及时公布网上预约流程及案管部门电话,引导诉讼参与人通过线上办理相关业务,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三是提前沟通协调,畅通流转办理通道。与公安部门就收案、送案相关事宜提前通过电话联系达成共识,对到期案件及时预警,确保案件受理畅通,办理不超期限,对于其他案件,积极做好前期联络,坚持集中移送卷宗,依法予以受理,及时分流办理,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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