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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

发布时间: 2020-02-29
2月19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现年22岁,永寿县人),在网络上看到别人发布售卖口罩的信息,遂产生通过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骗取钱财的想法,于2020年2月1日在百度贴吧中多次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销售,取得被害人信任并骗取钱财,初步查明,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骗取山东、广东等地六名被害人财产共1万余元。
2月18日,永寿县公安局对张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査。
                    
2月19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专班获此线索后,立即启动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程序,指派副检察长带领刑事办案组人员主动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重点对相关电子证据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出意见,建议公安机关要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确保依法及时、从严惩处涉疫情类违法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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