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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深入包抓镇村检查疫情防控、春耕生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2-29
  当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期,又逢春耕备耕的关键期,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兵积极落实县委政府的部署安排,2月18日,与有关同志深入包抓镇店头镇就疫情防控、春耕生产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张兵一行先后到店头镇桃花源村、王家庄村、苏家村、坡龙头村等,与村干部、村级执勤人员进行亲切交谈,了解返乡人员、进出车辆和居家观察群众登记等情况,对村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春日耕种、脱贫攻坚等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指导,向相关镇村发放了慰问金、捐助了口罩。
  他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抓好春耕生产和产业发展关系到农民群众全年的收成,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举。
  他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村级疫情防控工作。农村是疫情防控一线,任务艰巨,但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薄弱,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高频率宣传防护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防控的格局。
  二是要做好春耕期间的防护工作。镇上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帮助群众抢农时、争主动,鼓励群众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引导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春耕生产工作,确保群众戴着口罩、手套劳作,劳作期间不扎堆、不聚集。
  三是要结合实际创新服务方式。春耕时期,群众必然有各种关于耕种的问题要解决,防疫期间,更要满足群众的耕种需求,镇村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邀请相关专家通过网络授课方式,讲授各种农业生产信息,对农户进行科学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两不误,为脱贫攻坚和小康之年农业丰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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