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2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及法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到一线,积极开展维护伟人形象、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活动,对售卖“高仿”人民币的冥币摊贩进行法治宣传,告知其此种售卖行为的危害性,并现场取证。
下一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非法销售仿人民币”冥币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损害伟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人民币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内祭祀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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