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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7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领导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 织实施。

(三)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四)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

(五)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和提请抗诉。

(八)对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二)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配合省检察院和省编办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 编制。

(十四)协同管理和考核各县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依法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的 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批准任免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组织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管理本院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职工。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 年度安康市检察院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五次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追赶超越发展总纲,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保障五新战略实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安康建设,继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康创造安全的 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总体思路,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 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努力为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围绕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农村恶势力犯罪。围绕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三是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黑恶势力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四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 监督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 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 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 办案的质量和效益。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五是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忠诚履职思想 根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读好五本书、落实五个新”学习实践活动 ,提升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的能力。深化“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力度,注重建立培树典型的动态机制。继续抓好五个一把手工作,弘扬实干精神推动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人民检察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部 门预算只包括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95名; 实有在职人数87人。离退休人员共计35人,其中:离休1人, 退休34人。另有遗属补助5人。(见下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9  30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2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 9 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3 辆。单位价值在 2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 4 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 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01.72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 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为 1601.72 万元, 较上年增加 585.19 万元,增长 57.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公用经费标准增长。2018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为 1601.72 万元,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 57.57%,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1.72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585.19 万元,增幅为 57.57%, 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公用经费标准增长。财政拨款支出 1601.72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585.19万元,增幅为 57.57%,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1572.02万元,占支出总额 98.15%;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9.7 万元, 占支出总额 1.85%。增加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01.72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585.19 万元,增长 57.5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公用经费标准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 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 1601.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396.02 万元,比2017 年增加 519.09 万元,增幅为59.19%,增加原因为人员增资。公用经费支出 176.00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51.4 万元,增幅41.25%,增加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9.7 万元,比 2017  14.7 万元,增幅为 98%,增长原因为增加换发检察服项目。

 

1)公共安全支出 1489.53 万元,较上年增加 669.66 万元,增长 81.68%,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提高。

2)教育支出 20.4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 1948%, 原因是今年加大培训力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71 万元,较上年减少102.71 万元,下降 84.59%,原因是退休人员交由地方养老基金办管理。

4)住房保障支出 73.00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4 万元, 基本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

2018 年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为 1601.72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279.06 万元,较上年增长 516.65 元,增幅为 67.77%,原因是人员增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29.25 万元,较上年减少 85.27 万元,下降 74.46%,主要原因是今年将住房公积金科目归为工资福利支出,以前年度放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服务支出 293.41 万元,较上年增长 168.81 万元,增幅为 135.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9.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7 万元,增幅 9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业务。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三公”经费预算 32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 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4 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零增长。会议费 7.8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2.2 万元,下降 22%。培训费 20.48 万元,比 2017 年增长 19.48 万元,原因是今年加大培训力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00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增加 51.4 万元 ,增长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增长。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安康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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