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黄龙县中医院生产的中药养生茶“合欢饮、降脂饮、醒酒饮”等一个个黄龙县百姓耳熟能详的中药制品被“请”到了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上。
今年6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陕西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中药销售场所进行了走访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黄龙县中医院存在在未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生产中药养生茶“合欢饮、降脂饮、醒酒饮”三种中药制品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履职。在发现该案件线索后,黄龙县人民检察在初步审查后决定立案并展开调查工作。
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7月7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龙县中医院对该案进行诉前磋商。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与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该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整改措施等问题达成一致共识,双方签订磋商意见书。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在期限内完成对县中医院违规制售中药制品的监督工作,同时将立足本职,对黄龙县各医疗机构、药店开展药品销售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类药品购进、存储、销售等环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
会上,黄龙县中医院表示将全力配合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
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净化药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