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接到黄龙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七分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分部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43.7万元已全部支付到农民工的账户,听到这一消息,办案干警们击掌庆贺。
2022年5月初,黄龙县劳动监察大队向黄龙县检察院反映,今年年初,他们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意见,总承包方与建设方持有异议,因为工程总承包与建设方存在账务纠纷,导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迟迟不能解决。劳动监察大队请求检察机关协助办理该案。接到该案件线索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与劳动监察大队的办案人员共商解决之策,决定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办理该案。
2022年5月27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由黄龙县劳动监察大队、总承包方陕西葛州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方与施工方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七分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分部参加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对该案进行调处。会上,黄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七分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分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情况做了介绍,欠薪的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总承包方陕西葛州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就解决方案发表了意见,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黄龙县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首先领学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陕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就该案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明晰了各方责任,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共识,并现场签订和解协议,总承包方承诺将于2022年6月15日协助兑付拖欠的43.7万元农民工工资。
这是继2021年9月13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与黄龙县劳动监察大队签订《关于在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后双方协作配合办案的又一成功案例。今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协作配合机制的要求,能动履职,积极与黄龙县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作,就拖欠农民工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协商,综合运用民事权益救济、行政监督措施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全方位、多角度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