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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检拍案】为一块钱大打出手!一个被判刑,一个肋骨骨折!

发布时间: 2023-12-22

      近日,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一年。

01案 情 回 顾 

       2022年12月,何某乘车路过兴平市马嵬街道办事处,发现菜市场门口出售白菜,遂停车在薛某处购买白菜,二人因白菜价格相差一块钱发生口角,后薛某打了何某一巴掌,何某拿起地上的凳子砸向薛某,造成薛某肋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薛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02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3检 察 官 提 醒

       “冲动是魔鬼”。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和争执在所难免。但是,不同的解决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后果。如果一味地被情绪左右,往往容易引发更激烈的肢体冲突。一旦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遇到问题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不要因为冲动采取打架等不正当、不合法的方式解决。违反法律,必定会受到惩罚。

 

 

文字/焦家驹

视频/王海艳

编辑/王滋渝

审核/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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