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阮 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三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自2021年本届班子组建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
一、坚持大局为重,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锚定跟进县委决策部署,把握发展之势、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之为服务中心大局。
一是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5人、起诉135人。深化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在全市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吴某某等12人非法经营“笑气”案、某民营医院诈骗合疗基金案、唐某“广场杀妻案”及公安部督办的张某某等1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重大、复杂案件30余件,为侦查取证提出指导意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净化社会环境。办理的1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件故意伤害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二是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从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贷款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县工商联、税务局等8家单位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某企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检察机关在督促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督促企业作出合规经营的承诺,并考虑在第三方对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确认后对其从轻处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团队,深入天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宣讲+访谈”活动,调研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发出提示函,加强对“三原蓼花糖”“三原小磨香油”等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坚持“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推行覆盖全县10个镇办的“检察官团队+网格员”工作模式、形成“检格+网格”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围绕服务发展、司法办案、矛盾化解、代表委员联络等开展工作,以检察力量融入发展大局。深化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最高检“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必办”要求,积极融入美丽乡村建设。针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8件,会同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行动,组织10个镇办和生态环保部门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仪式,提升整改合力。
四是着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等问题,我们主动向县委提交专项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3次作出批示,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类案检察建议4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优化了路面防护设施,将群众搬迁到安全居所,与公安等部门建立整治建筑垃圾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财政、税务等六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机制,出台我县税费共治办法,“专项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模式走出了以个案办理促进社会治理的“三原路径”,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召开全县“加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出台提高检察建议质效、强化支持配合的“九条措施”,为推进社会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与公安、法院、国土资源等单位签订协作配合办法4份,出台本院内设机构一体化协作办法,从10个行政机关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0人参与办案,社会治理内外合力不断增强。
二、坚持司法为民,倾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全市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13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用时11天办结,比上年缩短9天。对因夫妻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及过失犯罪案件,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作为重要步骤,5件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得到从轻处理、受损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与县劳动监察部门形成常态沟通机制,帮助18名农民讨薪33万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坚持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必办,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依法追索销售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5000余元,以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同查”强化食品安全保护。守护“脚底下的安全”,会同住建局召开全县窨井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督促14个责任单位对城区2万余个窨井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责任单位更换破损井盖48处;开展盲道安全专项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整治盲道设施铺设不规范、破损、被占用等问题14处。守护“邮包里的安全”,与县邮政管理局共商寄递安全,督促全县12家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守住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的底线。
二是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信访55件,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度答复”,保持15年无赴省进京非正常访。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20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5万元。以“如我在诉”做好信访接待,在信访接待大厅提供申请监督法律文书样本,推行圆桌接待。疫情期间通过12309互联网平台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实现律师“零跑腿”、服务“零距离”。深化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2篇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是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倾力打造“三原色”未检品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6人、移送起诉6人。针对校园周边销售“三无”玩具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50余家商户开展专项整治,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作出行政处罚2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5人、不捕率83%,适用附条件不起诉9人、适用率全市第一,6名涉案未成年在校学生得以重返校园。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依法支持被强奸的未成年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医院、学校、宾馆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督促责任主体积极落实报告义务,对全县教育系统104名新入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邀请未检志愿者为中小学生讲授女童防性侵课程5次。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20次,受教育学生11000余人。在东郊中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模拟法庭”,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首创“检察官+志愿者+观察员”的工作模式,聘请志愿者、观察员各10人,多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三、坚持能动履职,聚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无逮捕和判处刑罚必要的,依法不捕 49人、不诉53人,不捕率42.5%,不诉率28.8%,比上年分别提升20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居全市前列。注重结合办案开展教育转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169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22%。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93%以上起诉案件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行为56件。积极落实“驻所+巡回”检察方式,对县看守所做好驻所检察,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20件,同比上升17.6%,各项指标全省靠前;对渭城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努力减少办案环节中转给群众带来的“诉累”,严把案件退查、延长等审批关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数与办案环节产生的“件”数之比保持在1:1.06。我院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刑事检察质效改革试点院。
二是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1件案件提请抗诉后依法改判,1件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及时采纳。针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2件,法院依法采纳,纠正了超范围财产保全、送达超期、案件查封未依法制作清单等问题。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5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依法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始终保持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市交流、转发。聚焦执行环节失信惩戒措施适用问题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发现的应当纳入失信名单未纳入等问题提出3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动惩戒措施更加有效发力。2件案件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案件、被市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
三是稳进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超越代理权限进行和解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3件,促进公正司法。助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与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见,评查12个单位行政处罚案卷400余册,发现并反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违法、未依法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及其他权利等问题80余个。坚持“穿透式监督”,从诉讼监督延伸到行政执法环节,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未依法催告等程序违法问题2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努力争取案结事了政和,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涉退役军人待遇、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等争议3件。1件争议化解案件被最高检行政检察厅作为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医疗卫生领域典型案例刊发,1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案件。
四是倾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全县“三示范一中心”建设,以“美好池阳”品牌建设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深化党委领导下的全县支持配合体系建设,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与公安局会签协作办法、与自然资源局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团队,实行该领域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对两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件、决定不起诉1件,同步要求当事人承担碳汇损失的民事责任、生态修复的行政责任。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坚持“建议时提示、办案中沟通、到期前提醒、整改后回看”,全年提出检察建议73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1件案件纳入最高检“千案展示”平台、被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建议案件,我院被市检察院评为检察建议工作先进单位。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正风肃纪,砥砺能力作风,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围绕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任务,持续组织学习研讨、向县委提交贯彻落实意见,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清单。守好网上意识形态主阵地,建立“三审三校”制度,组建新媒体工作室,新增抖音和视频号两个平台,持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强化引领推进,实行年初部门争创目标承诺、每周检察长晨会及全院检察讲堂、每月业务分析研判、重点任务“1234”项目式推进、清单化管理。
二是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聚焦担当不够、能力不强、定位不高等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查深改。组织“榜样力量照我前行”纪律作风专项行动主题演讲比赛、“到抗疫一线送政治生日贺卡”等主题党日活动,激励担当作为。组织全院集体学习及检察讲堂20次,新进人员培训6次,班子成员带头授课、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轮流授课。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案件研讨、新法学习、业务讲评。统筹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听指挥、能战斗,不折不扣落实战疫各项任务,同步运用远程提讯、云开庭、网上办理等开展检察办案,确保依法履职不断档。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关于加强对本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具体措施》。坚持班子成员引领、中层干部担当、后备力量争先,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组织学习最高检及省市县纪委典型案例通报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坚持每月填报过问、插手案件相关事项,全年共计填报22件,均为正常过问。每周检查工作纪律及出勤情况,全面从严氛围不断深化。每月评选一名工作勤勉、成绩突出的人员为“三检之星”,通过本院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五、坚持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等工作2次,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工作发展,检察员22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全县“两会”前和党的二十大前,两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认真报告工作、诚恳征求意见。积极构建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联系代表委员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络工作质效。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组织听证会2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参与案件听证89件次,围绕刑事案件不起诉、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评估等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活动39场次,打造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法律监督数据2次、案件程序性信息259条、法律文书79份、重要案件信息14条。实行每周涉检舆情专报制度,开通网上举报线索移送处置“绿色通道”,持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新媒体平台扩展到6个,实行每日原创,全年原创发布“检察官法治进校园”“我的战疫心语”等宣传1265篇,单篇最高阅读量突破10万+。及时对新媒体平台群众留言作出回应,做到与群众沟通“零距离”。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扎实前进,连续8年保持全市检察系统考核前三位次,5名个人、8个集体荣获省市级表彰奖励。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解放、理念更新还不到位,服务大局切入点、结合点需更加精准;二是对标人民群众更高期待和高质量发展法治需要,能动履职还不够,检察办案整体质效还需提升;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
2023年思路举措
2023年,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聚焦聚力全县“保强争位、争优创先”奋斗目标,以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四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担当作为,为三原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以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评价四个体系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进“五新五创”活动强作风、提素能,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反洗钱力度、加强追赃挽损,积极探索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
二是以更强担当保障高品质生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活动,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平安建设,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高质效履职。围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全县“加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质量、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严把握审查逮捕案件的社会危险性审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做好矛盾化解及释法说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继续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做实行政检察、大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推动司法理念现代化、履职方式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队伍。对标绝对忠诚纯洁可靠,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突出部门副职、业务骨干和新进公务员、书记员两个重点,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确保持续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以严管厚爱促进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着力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三原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斗、埋头苦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原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第2页倒数第3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该项改革由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署试点,目前正在深入推进。
2、第3页第6行:“知识产权保护提示函”
2022年3月,最高检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出台《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我院根据最高检《意见》,结合三原实际,向相关企业发出温馨提示,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3、第3页第9行:“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
2022年5月,我市政法系统开展“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工作,强调把网格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单元,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整合各方力量下沉基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4、第6页第2行:“三原色”未检品牌
品牌名称与三原县县名呼应。红黄蓝三原色是基础色,可衍生万千色彩,寓意未成年人未来拥有无限可能。红色代表党的领导,黄色代表未成年人的青春、阳光,蓝色代表检察力量。
5、第6页第11行:“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持续抓好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6、第6页第12行:“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该制度由最高检会同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2021年6月,该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7、第7页第1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其本质是严格、准确、规范地把握逮捕、起诉、羁押的法定条件,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体现刑法谦抑、审慎的要求。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
8、第7页倒数第7行:“案-件比”
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数与进入司法程序后经历诉讼环节产生的“件”数之比,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都会造成案件比增加,案件比的理想状态是1:1。最高检2020年4月提出该指标,目的在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减少诉讼环节、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效。
9、第8页第4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的一种思维方式,核心是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由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办案模式,向“类案办理、主动履职、促进治理”转变,构建法律监督模型是落实该思路的基本方式。2022年6月,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
10、第9页第10行:“碳汇损失”
碳汇是指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降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由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人赔偿碳汇价值损失或者购买林业碳汇,抵消损害行为造成的林业碳汇价值损害,可以督促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人更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11、第9页倒数第7行:“千案展示”
2021年8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并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在最高检网站设置专栏展示工作成效较好的公益诉讼案件。
12、第11页第3行:“五个过硬”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提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
13、第11页第4行:“三个规定”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六部门分别印发文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作出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证。
14、第13页第8行:“三有”“四抓”
2021年2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以此为抓手推动陕西检察事业新发展。市检察院据此提出抓大统筹、大质效、大品牌、大数据的“四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