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队伍建设 > 检察官风貌

【最美检察人】为社会维权 为公益代言

发布时间: 2021-05-18

  最美检察人 

  在渭南检察机关,有着这样一群最美的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是天真孩子的避风港,传递着爱与希望。他们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渭南检察人的最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在【渭南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最美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着先进典型的足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兰秋历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兰秋历,女,汉族,19719月生,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21年来,始终能严格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能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实效,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大荔县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推荐为最美检察人。 

  坚持学习提升政治素养 

  参加工作30年来,她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宗旨意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学习,认真履职,她始终把坚持业务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个人素养和一种精神追求,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她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民法典》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确保深刻领会、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爱岗敬业履行监督职责

  三年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7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30件,提请市院抗诉案件12件,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高效的处理,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民行检察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拓展案源。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和检察官入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法律宣传,利用微信平台增强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的知晓度。二是加强沟通、注重效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与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执行案件中的具体问题,使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提高法院对执行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于法院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予以纠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院正确的执行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使合法、公正的判决得到有效的执行;四是多种手段、强化监督。对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通过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监督,要求其限期改正,确保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高效的处理。 

  2017年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为社会维权,为公益代言。三年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1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330件。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四个最严”、“违建别墅拆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红色资源保护”、“人防易地建设费”、“守护美好生活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通过办案,恢复了非法占用湿地166亩,保护了生态资源,清理了固体废物165吨,清理“四乱”39处,消除了环境污染,督促行政单位排查整治餐饮行业800多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3200余万元,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成功办理了省院指定的大西高铁6.26公益诉讼专案,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并收到高铁西安局的表扬信,真正做到了为社会维权,为公益代言。在服务生态、绿色发展中展现检察新作为,更好地实现了社会正义。一是健全机制,科学谋划。深刻把握公益诉讼的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工作理念、运行机制、机构配置、充实力量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服务民生、精准发力。主动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摸排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与水务局加强协作,督促整改。尤其是人防工程建设与易地建设费专项行动,与县人防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征收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细化方法步骤,强化工作措施。截止目前已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200余万元。去年以来办理了“电线杆占用人行横道”、“电梯未按期检修”、宾馆及托管机构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等外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宣传、内外联动。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官进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传12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公益诉讼的职能、范围及中央、最高检的立法精神和工作要求,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形成社会合力。 

  

求真务实推进民行工作 

  多年来的不懈追求和努力,工作中的不断探索和挖掘,她自身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不断提升和拓展,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和院党组的充分肯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多次被评为渭南市检察系统目标考评先进集体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个人连年被县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在渭南市女检察官“三力”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14年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2016年被渭南市院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2017年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执行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7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执行专项活动优秀个人”;2018年被中共大荔县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9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2020年被中共大荔县委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恪守“忠诚、公正、担当、清廉、为民”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民事行政检察事业再添新力,再做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