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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9-02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022年8月29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锋民主持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军义原原本本领学了《规定》全文,并对相关内容并进行了认真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对《规定》的内容要学深悟透,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把党的绝对领导具体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全体干警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使命感,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仰,严肃政治生活,牢记政治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追责,党组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有力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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