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017年10月,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基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全面展开。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财物2018年纳入省级财政统一管理,2019年起纳入市级财政统一管理。
一、财物统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稳步推进财物统管工作。
(一)规范预算管理体制。按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规范了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经费保障标准。根据政策和标准,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市级财政保障范围,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使用,有效提高了经费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为检察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规范资产管理体制。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和台账,并加强了对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了资产的流失和浪费,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规范财务管理模式。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财物统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财物统管工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提高司法公正性、增强经费保障能力、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
(一)财物统管有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基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实现司法的去地方化,为基层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支撑。
(二)实施财物统管有助于增强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能力。通过财物统管,市级财政部门更好地对基层检察院的经费进行保障,确保其有足够的财力来履行法律职责。
1.人员及公用经费据实预算。人员经费按照正式在编在册人员数据实预算,公用经费按正式在编在册人员数定额预算。
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为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办案经费有力保障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项需求,特别是在近年来扫黑除恶、自侦案件办理、档案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业务装备建设持续发展,自2019年至2023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00余万元加速装备采购、信息网络更新和“两房”功能布局建设。
(三)财物统管有助于提高基层检察院的财务管理水平。财物统管对基层检察院的财务进行集中管理,通过专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可以避免财务不规范和滥用现象的发生,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财物统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基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预算不足。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按照在编在册人员定额预算,但基层检察院为满足检察工作需要,除在编干警外,还有打字员、司机、安保、保洁、炊事员等,这部分人员的费用未纳入预算,要从公用经费中支出,导致公用经费不足。
(二)书记员经费预算不足。书记员经费按照人均每人每年6万元预算,预算不足。
近年来临聘制书记员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时间 |
聘用制书记员 |
|||
聘用制书记员核定数(人) |
实有人数 |
财政拨款数(万元) |
人员经费支出(万元) |
|
2020年 |
16 |
14 |
59.92 |
69.03 |
2021年 |
16 |
10 |
72 |
61.01 |
2022年 |
16 |
11 |
72 |
83.32 |
2023年 |
16 |
14 |
96 |
111.61 |
(三)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有所减弱。自2019年以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减少,不能满足司法改革、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对检察经费保障的需求。
(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时间不够合理。从近年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时间来看,存在有拨付时间相对滞后情况,资金保障时松时紧。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月份拨付,由于有些办案费不能延期支付就从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导致日常公用经费不足。
四、财物统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近年来基层检察院“两房”建成后,与之相应的包括水电费、采暖费、管护费等行政运行成本也相应的增加,尽管检察体制改革后实现了基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但公用经费预算依然执行多年前标准,建议修订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预算标准。
(二)提高书记员经费预算标准。书记员工资依据“商洛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逐年增加,但书记员经费近年来一直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预算,预算不足。建议市财政在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书记员经费需求,增加书记员经费预算,确保书记员的薪酬待遇得到保障。
(三)加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力度。适应检察机关履职任务加重,司法改革、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需求,加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保障力度,以提升检察部门履职能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及时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初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保障检察支出需要,解决支出前松后紧,支付积压,办案费挤占日常办公费情况。(供稿:办公室 冀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