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3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No.1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人,同比上升7.55%;不捕69人,同比上升30.19%,不捕率54.76%,同比增加4.7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58人,同比下降53.6%;决定不起诉53人,同比上升76.67%,不起诉率为47.75%,同比增加28.3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至3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9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8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82人,占提出数的96.4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8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6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件,占监督数的66.67%。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
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件次,已纠正17件次,监督采纳率为62.96%。
共提出抗诉0件,同比下降100%。
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审判机关已纠正0件次。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同比上升100%,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No.2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1至3月,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28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1至3月,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采纳6件,占提出数的46.15%。
No.3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1至3月,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4件,占提出数的50%。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1至3月,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50%。
No.4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1至3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同比上升53.85%。其中,民事类立案0件,占立案总数的0,同比减少2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50%,同比持平。
(二)诉前程序情况
1至3月,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7件,同比上升17.5%。其中,发出民事公告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0,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7件,占10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1至3月,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持平,占立案数的2.5%,同比减少1.35个百分点。
No.5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1至3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持平,不捕5人,不捕率为62.5%,同比下降15.27%。
(二)审查起诉情况
1至3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200%,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90.91%。附条件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6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1至3月,汉台院召开以“携手关爱,情暖元宵”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1次;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向涉案的未成年人家属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组织亲情会见3次,法定代理人到场7次,合适成年人到场2次,由我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对留守儿童10人进行了心理辅导。
No.6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至3月,共接收群众信访2件,同比下降77.78%,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同比下降40%,实际救助人数0人,同比持平。
No.7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1至3月,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2人、同比上升200%。
No.8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件,人均3件。
No.9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1至3月,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