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让公益保护更加及时

发布时间: 2020-05-23

——汉中首例诉前磋商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

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是中心城区繁华路段,车流量较大,近年来,该路段祥瑞商城对面人行通道屡次出现机动车未避让行人的情况,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作为,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消除隐患。

今年以来,汉台区检察院对汉台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查多次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路段,对汉台区天汉大道祥瑞商城对面人行通道发生多起事故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与相关单位联络协商。514日,该地段再次发生车辆撞击两名行人的交通事故,汉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057日印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应在办理新领域案件立案后及时与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汉台区检察院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后,515日上午派第四检察部干警到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向交警部门告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单位对道路存在交通隐患的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而近一个月内在相同地点连续发生2起人行通道车辆撞击行人的交通事故,希望交警部门及时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两名副队长表示将尽快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下一步还将对辖区内此类问题进行逐步排查、处理。

当日下午,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到达事故地点回访时,发现该地人行通道已被封闭,工作人员正在铲除斑马线。

诉前先磋商,可以用一种相对缓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诉前磋商制度让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就问题如何解决进行深入磋商,既节约了检察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宏敏表示。

该案是汉中市检察机关首例公益诉讼新领域诉前磋商案件,是汉台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解决侵害公共利益情况的有益探索,在全市检察机关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