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要求,以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为原则,确定与区级林(山)长相对应的检察长,立足检察职能协助林(山)长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支持协作、诉讼衔接、培训交流和教育宣传等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的建立,实现了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发现秦岭生态保护问题线索的实时移送,推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在支持协作上,通过实行支持配合、协助调查、联合检查、联合督办等手段,最大程度确保了对案件的依法正确处理;在诉讼衔接环节,线索移送、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和提起诉讼环环相扣,紧密配合,保证了对于破坏森林资源和秦岭生态等违法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通过培训交流和教育宣传,提高了各方协作单位的业务能力,在全社会也营造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秦岭生态行为的声势,引导群众守法敬法,树立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
今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共摸排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线索3件,针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秦岭生态环境等相关情况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3件。汉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自身检察职能,使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优势互补。
今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共摸排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线索3件,针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秦岭生态环境等相关情况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3件。汉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自身检察职能,使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