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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 以法之力——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春鸢”未检团队

发布时间: 2022-11-17
以爱之名 以法之力——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春鸢”未检团队
时间:2022-11-17  作者:卢金增 玄承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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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群守护者,守护着祖国的未来,让他们在法律引领下茁壮成长、放飞理想。”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春鸢”未检团队检察官们牢记心中的一句话。

作为“鸢都”潍坊第一支正式组建的未检队伍,自2011年成立至今,“春鸢”未检团队在创新探索、努力耕耘中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积极作为、成效显著,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重要贡献。”今年8月,奎文区委区政府在对该院的通报表扬中如此评价。

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

“胡某身为从事客运服务的出租车司机,利用职业便利再次实施犯罪,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起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客运、出租车有关的职业。”今年8月底,法院对一起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1年底,不满16岁的小唐(化名)独自一人到潍坊打工。小唐乘坐胡某驾驶的出租车时,胡某主动与其搭讪,二人互加了微信。事后,胡某多次主动联系小唐,并向其推荐“来钱快的工作”。两个月内,在胡某介绍下,囊中羞涩的小唐从事卖淫10余次。

该案移送奎文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春鸢”未检团队审查发现,2021年,胡某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案发生时,胡某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据此,奎文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建议撤销缓刑,并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该建议,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同时对其宣告“从业禁止令”。

“这是我院首次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对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有着积极的意义。”“春鸢”未检团队负责人张慧介绍说。“下一步,我们会将从业禁止的判决情况告知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工作,同时积极与上级院沟通,推动落实涉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等制度,把‘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

精准帮教让少年“向阳而生”

今年国庆前夕,张慧又收到了刘宇(化名)发来的祝福信息。翻看微信朋友圈中刘宇展示的充实、忙碌的日常生活,张慧十分欣慰。

两年前,当时尚未成年的刘宇因盗窃室友一部手机,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详细的社会调查,张慧了解到,刘宇的母亲在他一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刘宇的父亲靠务农、打零工艰难抚养孩子长大。初中毕业后,刘宇先后在电子厂、饭店打工。看到别人都有手机,经济拮据的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强烈渴望,将手伸向室友的衣柜。案发后,刘宇退还了手机,认罪悔罪,态度十分诚恳。

“惩罚一个孩子简单,但挽救一个孩子不容易。”张慧结合刘宇以往的良好表现,为他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随后,检察机关对刘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为了让刘宇顺利度过考察期,“春鸢”未检团队邀请爱心社工加入考察组织。社工带着刘宇一起,看望失亲儿童,服务残障人士,为老人做临终关怀。6个月,24次活动,12份思想汇报,刘宇展现出价值观和生活态度上的巨大变化。“经历这一切后,他是一个全新的人了。”张慧说。

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春鸢”未检团队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持,通过“检察官+志愿者”“观护帮教基地+技能培训”模式,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多元、专业化的观护帮教。近3年来,经“春鸢”未检团队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有10人被依法相对不起诉,28人被附条件不起诉。其中,4人考入大学,6人加入爱心社工组织,其他人也都从事了正当职业。

为家庭教育症结“开处方”

2021年冬天,“春鸢”未检团队承办了一起抢劫案。时年16岁的小文(化名)与其他4个人一起,在一家酒吧内抢劫被害人手机一部。办案过程中,团队成员王珍珍发现,小文到案后,其父母始终未曾露面,小文接受讯问时只有表哥到场。经社会调查,王珍珍了解到,因父母教养方式不当,小文对父母有很深的怨气,初中毕业后就跟着表哥来潍坊务工,从不和家里联系,亲子关系已降至冰点。

王珍珍联系上小文的父亲,告知其可以通过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使小文得到从轻处理,却被对方一口回绝。考虑到5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成年、系初犯,且认罪悔罪,“春鸢”未检团队结合案件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很快,其他4名嫌疑人均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小文的父亲不肯松口,还回绝了小文表哥代为赔偿的提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王珍珍找小文的表哥沟通情况,对方同意代为赔偿,并提议让小文在其经营的儿童手工店铺工作,用部分工资偿还其代为支付的赔偿金。同时,王珍珍再次联系小文的父亲,耐心诚挚地劝说。小文的父亲终于说出了心里话:“这孩子从不跟家里联系,也不体谅父母,现在又干了犯法的事,我真是气坏了!”

王珍珍从情与法的角度,继续做小文父亲的工作。“检察官,谢谢你们对孩子这么上心,我们同意赔偿对方。”最终,在检察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奎文区检察院对小文等5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只有不正确的沟通,没有解不开的疙瘩。”案件办结,关爱没有停止。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家庭”,王珍珍“对症下药”,向小文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引导其改变亲子沟通方式,为小文制定心理疏导方案,请心理咨询师化解其心中的“疙瘩”。一个月后,小文主动打来电话,说自己回了家,一进门就和父亲抱在一起。

以该案为启发,今年5月,“春鸢”未检团队牵头区法院、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在检察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设家庭教育法治课,选聘20余名家庭教育监督员,多方合力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一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开展监护考察,推进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落细。同时,检察官走进社区,开展“走千户进万家”法治宣传,讲授“我是怎样的家长”法治课,以普法助推家庭教育指导。

“守护青春,放飞理想,这是‘春鸢’未检团队多年来坚守的初心。我们将继续担当作为,以爱之名,以法之力,以法治温暖全力守护每一个孩子。”该院检察长贾箫宇说。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玄承瑛)

[责任编辑: 何南宁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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