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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公诉二处调研汉中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9月4日至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深入汉中市检察机关,就“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谭鹏处长一行先后在汉中市检察院、汉台区检察院、城固区检察院、洋县检察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院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改革工作负责人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关于“捕诉合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为适应改革探索建立的机制和取得的成效的汇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研讨。

 

谭鹏处长听取各院的汇报后,在充分肯定汉中市检察机关就捕诉合一试点工作作出的努力和收到的成效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汉中市检察机关要按照陕西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汉中实际,稳中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在认识上要提高站位、注重格局,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有针对性的抓重点、抓落实。三是各院要根据自身特点、受案数量、人员配置等因素制定适合本院的机构设置和轮案规则,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修正。四是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考核机制、通过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核心数据不下滑。五是边试点边总结,要将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并对试点的共性问题快速形成切实可效的解决措施。六是通过互助组、案件互查、观摩庭、培训班、每天一课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及时补齐短板,强化规范化办案工作,保证案件质量不受影响。七是要摸索刑事检察综合工作的均衡、有效分担及刑事检察部门社会治理有为职能的发挥。八是建议市院就现阶段各基层院已经形成的总结和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和学习,避免基层院就共性问题走弯路,集中精力探索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案。

最后,谭鹏处长强调,试点的核心任务是能够形成可供全省借鉴、复制、推广的经验、机制和制度,所以各市区县院要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大胆创新、开拓思维,分析研判、适时调整,提炼出攻克难题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全面推开“捕诉合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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