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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推行“每周一案 轮讲轮训”案件研讨机制 努力打造“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队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着手推行“每周一案、轮讲轮训”案件研讨机制,举办第一期检察官案例研讨会,集中研讨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王某刚、马某艳、王某东、何某伟等故意伤害案的指导案例。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践行“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尽快形成办案力量,打造“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队伍。

按照研讨议程,承担研讨组织任务的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与会检察官围绕案件情况提问,承担研讨组织任务的检察官围绕案情进行答疑,随后与会检察官分别阐述各自意见,此后与会检察官就案件涉及罪名及司法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和辩论,最后由承担组织任务的检察官进行全案分析总结。在案件研讨中,与会检察官精心准备,积极发言,就案件涉及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及司法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进一步加深了本部门检察官对刑法理论知识的掌握,锻炼了司法办案能力。

“每周一案、轮讲轮训”案件研讨机制是侦查监督二处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该处规定:每周由一名检察官承担研讨组织任务,该检察官须选择一则典型案例,将案例材料提前发放至每名检察官,于第二周周一组织案例集中研讨。每名检察官需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难点发表观点,展开辩论,最后由组织检察官总结发言。通过案例研讨,以案说法,以学促用,切实为“捕诉合一”培养人才,打牢专业基础。

研讨会后,侦查监督二处黄海处长就此次案例研讨进行了点评,并再次强调了学业务、强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此次案例研讨,准备充分,形式新颖,效果良好,起到了岗位练兵,提高素质的作用,今后要长期坚持。九月中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全国推行“捕诉合一”改革,这是新时期检察机关顺应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需求的必然选择。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不仅需要建立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更需要专业化、全能化的检察官队伍。杨春雷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结束时明确提出“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捕诉合一”改革作为双轮中的一轮,位置重要,意义重大。全体同志一定要认真领会“捕诉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杨春雷检察长关于“捕诉合一”改革的指示精神,积极顺应改革要求,以专业化建设为着眼点,克服本领恐慌的问题。积极推行“每周一案、轮讲轮训”案例研讨机制,促进大家加强业务学习,尽快熟悉公诉业务,尽快形成办案力量,以全新的状态迎接“捕诉合一”,争取在全国检察机关走在前列。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 楚雅丽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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