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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捕诉聚刑检 交流提素能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为了适应“捕诉合一”改革对办案工作的新要求,真正实现捕诉业务的完全融合,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和二部全体干警齐聚一堂,相互交流学习侦监、公诉业务,保证侦监、公诉业务平稳开展。

原侦查监督部员额检察官路哲介绍了侦查监督的工作职责,着重对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受理案件后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同时介绍了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四项核心业务数据考核指标情况以及其他专项活动工作任务。

原公诉部门副部长、现刑事检察一部副部长郭健同志介绍了公诉业务的工作职责以及办理的八类公诉案件类型、案件来源,并以一审公诉案件为例着重介绍了案件办理流程、环节及注意事项,同时介绍了公诉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及案件信息填报的注意事项。

会议由“捕诉合一”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智慧主持,他指出,此前办案模式下,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的检察官对一件刑事案件各管一段、各负其责,并不了解对方的业务,联合举办业务培训对促进捕诉业务融合、及时适应岗责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密切协作,确保工作平稳开展。

最后,饶猛副检察长强调,“捕诉合一”后,一件刑事案件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统一履行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责,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负责,这对检察官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因此,两部门干警一要加快业务融合,依法规范办案,把好案件质量关;二要履职尽责,加强对口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核心业务数据不下滑;三要提高业务素能,全面锤炼办案技能,及时适应“捕诉合一”的角色转换;四要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马红丹 编辑: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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