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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足干劲 奋发有为 为新时代陕西检察业务提供可靠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在检察机关正处于司法改革和监察改革的交汇期,检察技术处一班人按照省院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研究谋划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鼓足干劲、奋发有为,为新时代陕西检察业务提供智能化、人性化、科学化的可靠技术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要求贯彻始终 

  检察技术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政治”的要求和省院杨春雷检察长“传承红色基因”的思路,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要求贯穿检察技术工作始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技术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核心,注重从延安精神、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力量。牢固树立“所有工作都包含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意识,把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技术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在检察技术工作的每一处细节。 

  二、更加注重应用融合,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一是深化应用。持续深化电子检务六大平台等各类应用系统融合,着力扭转“重建设、轻应用”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局面。应当看到,在一些地区和条线,建设与应用脱节问题较为突出。存在“技术拖着业务应用走”现象和“建用两张皮”问题。智慧检务应用与司法办案规律结合不够,系统建设不能充分体现服务理念和用户思维,人机协同性不强,使用积极性不高,办案质效提升不明显。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要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听取意见,优化应用,努力解决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用、会用、好用的问题,推动现代科技和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各类信息化系统的科技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融合。在智慧检务建设中,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常态和智能化发展新要求,努力提供针对性更强、更具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检察科技供给,为打造新时代陕西品牌检察产品提供智慧引擎。以提升检察工作效能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的契合点,务求建设的每一个信息系统建的成、用的住。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贴身服务检察业务,通过实打实的应用成效,赢得业务部门真心支持。 

  三是统筹运维。随着电子检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信息化运维和技术保障迎来严峻挑战。技术部门挖掘现有技术潜力,培养骨干,承担涉密专网“三员”(专网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专网审计员)和统一业务等六大平台应用系统管理员。研究规划全省检察机关统一运维实施方案,探索全省三级院运维服务统一外包,费用分担机制,实行全省运维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资源管理、统一技术管理、统一过程管理,从而确保各业务系统高效稳定安全运行,为检察业务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 

  三、化转隶为转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反贪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司法鉴定工作首当其冲,具体表现为司法鉴定人员流失严重,检察技术办案量骤降。高检院高瞻远瞩,提出“转隶就是转机”,指出转隶是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创新发展的转机。但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化转隶为转机,就要求检察技术部门直面挑战、迎难而上。 

  针对司法鉴定人员严重流失的问题,检察技术部门将整合全省检察技术资源,以“做精、做强”为原则布局建设区域专业重点实验室,加强技术人员统筹使用管理,调整工作布局,构建以省院为核心的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兼顾地域、突出重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推动全省司法鉴定一体化进程。整合优化司法鉴定机构资源,实行区域集中办案,解决鉴定机构人员不足问题,确保各鉴定机构能够独立开展检验鉴定业务,发挥传统检察技术办案作用。 

  反贪转隶使司法鉴定及技术协助的主要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更让传统的检验鉴定门类失去服务的基础,致使技术办案量骤降。针对案源不足、案件量下降问题,一是转变思想认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参与”转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到位,缺乏刚性约束力,检察技术不能有效融入检察业务办案流程,难以发挥技术监督职能。基于全省检察技术工作的实际,适应检察技术由传统鉴定业务向证据性审查和技术协助等技术转型的新情况、新要求,增强技术办案主动性,强化部门间的融合性,加强工作机制的建设。不断加强与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未检等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制订《陕西省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办法》,建立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专项检察活动,不断完善与检察各业务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全省技术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力推进技术工作的发展。二是借力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承办人送检、送审的意识不足、随意性较大。有些口头咨询较多,但没有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登记。还有些虽然有纸质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但没有登记到统一业务系统中,导致案件数量统计与实际办案数量有较大差距。针对此类问题,引进“司法鉴定应用系统”,实现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实现司法鉴定的异地委托、异地会鉴、远程指导、共同鉴定;增加业务软件设定,方便技术性证据委托及推送,从技术上解决技术性证据委托程序繁琐、耗时长、耽误办案等技术问题。三是加强与民行部门协作,建立全省涉及环境损害、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等专业鉴定机构及权威专家名册,利用社会资源,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对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检验报告、鉴定书、勘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评估报告、电子数据、技术手段获取的物证以及行政执法活动中取得的技术性证据,按照办案部门需要和要求,积极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性证据审查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四是积极参与专项检察活动,司法会计配合执检处对监狱、看守所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四、强自身借外脑,夯实创新发展之基 

  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关键在人才,既要注重提升自身队伍能力素质,又要善于借助专家学者“外脑”,两手抓,互促进。 

  坚持把提升能力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学习,不断强化检察技术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更好服务和融入检察业务工作。二是推动检察技术职称评定。借鉴外省检察机关做法,按照公安机关技术职称的评定模式组织开展我省检察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增强检察技术人员职业荣誉感。三是紧跟高检院步伐,建全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技术人才库,激励工作热情,发挥骨干作用。 

  加强检察技术部门与高校、企业的联系,建立产、学、研、用多方合作机制,成立检察技术智库,实现强强联合、协同创新。一是在“相互支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与深耕检察领域,对检察业务有深刻理解的科技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二是在省院网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合法学理论、检察实务、信息技术各方面专家成立融合创新团队,坚持“需求驱动,技术支撑”,深入挖掘各业务条线智慧检务建设需求,研究检察业务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探索检察机关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三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借力专家学者进行技术协助,促进检察技术队伍专业化建设。 

  技术在发展、机制在创新、应用在升级。检察技术工作既面临严峻的挑战,又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检察技术部门将持续加强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科技强检战略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为打造新时代陕西品牌检察技术产品,提供强有力科技服务支撑。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 周茂海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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