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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行系统设计,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强起来,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确保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这是有深远考虑的,也是有充分理论和实践依据的。面对新时期党的政治建设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增强推动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我们党面临的永恒课题。我们党历来注重从政治上建设党,注重从政治上建党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到了新的高度。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予以推进。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党的十九大后,我们党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党中央提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党长期执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必要性,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灵魂和根基,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推进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责任,其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作为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党支部,我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各项建设的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要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必须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监督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一)加强对“两个维护”的理解认识。“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政治经验、政治决策,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政治基石,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也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要充分认识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有着具体的内容和载体的,必须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并在工作中不断得到深化。

  (二)充分认识强化政治监督是扛起“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要自觉履行“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增强作为政治机关的担当意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担负起应有的使命责任。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建设是安身立命之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把好自己的政治观,在政治立场上绝不能含糊。要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好,做到与党中央不仅令行禁止的一致,而且要思想高度自觉的一致。要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纪检监察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三、增强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学、细研、笃行上持续用力,做到反复学、深入学、长期学,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细心体悟贯穿其中永不动摇的初心和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的自觉,转化为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政治自觉,更坚决地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使命。

  二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更好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注重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联系个人思想、岗位职责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三是要发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作用,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推进理论教育,运用优秀文化塑造坚定理想信念。抓紧抓好延安精神再教育,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西迁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把红船精神等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先进文化、“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之中,让纪检监察干部认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政党价值观,从根本上引领党内生活健康发展。

  四、落实政治要求,自觉学习、尊崇、遵守党章

  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是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我们是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是否敢于亮剑、善于斗争,是否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都检验着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体现着党性修养的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心中装着党章,常照党章之镜,带头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学深悟透党章,坚定执行党章、忠实捍卫党章,坚决把党章的规定落实到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2019年以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围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讲党章、悟党章、遵党章”系列课堂主题党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对党章内容和精神的解读、讲解,以讲促学,支部党员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肩负“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的职责意识,坚定了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工作中的决心,提升了执纪执法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

  五、做好政治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各项责任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坚定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使政治领导、政治思想、政治纪律全面融入支部建设的一点一滴,使党的组织体系更有力量。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与业务的辩证关系”等要求,不断深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将支部工作融入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大局,确保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抓支部建设,推动党支部工作全面过硬。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细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参加“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持续抓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加强临时党支部和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抓好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提升组织管理能力,着力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围绕“形神兼备”抓实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适应党员结构、传播手段新变化,创新内容载体,组织生活在质量内容上体现政治性、战斗性。

  (二)抓工作融合,有效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作为重要课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融合发展路径,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支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带头、三个表率”要求,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研究谋划推动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具体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固本强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引领个人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各方面成长成熟的重要机遇,把主题教育与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积极投身改革的主动性坚定性,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三)抓教育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方面,围绕“强化纪律作风,永葆政治本色”,开展胡传祥、权王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前要以赵正永等反面典型为镜鉴,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监督、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监督管理。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有效维护派驻纪检监察队伍良好政治生态。

  (供稿: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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