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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党支部抓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考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机关党建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更是激发党建优势转化为业务发展优势的重大现实问题,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因此,机关党建工作的本质蕴含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必然。新时期,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后,作为检察机关的基层党支部如何围绕岗位职能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达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提升、双促进?为此,第一检察部党支部立足具体实践梳理总结出了“三点一线”支部工作法,以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两张皮”的现实窘迫与实践困境,实现“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目标要求。  

  一、当前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现状  

  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党章、党规。作为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党支部始终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着支部党建工作的问题。  

  ()相比业务工作,党建责任压力不足,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的融点和途径不多 

  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应是互为服务、相互促进的关系。但在实际中,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占比85%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要优先配置到业务部门,致使业务与党建工作“一头粗一头细”,结合难度大。一是党建工作是以“人”的工作为主,业务工作以“案或事”的工作为主,对象的不同本身就容易导致“两张皮”问题;二是业务工作具有可量化、操作性强等特点,容易抓,抓就会有效果,见效周期短;党建工作是“以人为本”,主要抓思想、意识层面,短时间内很难见到明显效果,这就使部分党员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党建工作;三是业务工作的考评体系相对简单,容易形成统一标准;党建工作则不然,复杂性、主观性更突出。 

  ()检察机关党支部缺少专职党务干部,专业素养不够,缺乏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在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党支部中,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多是业务骨干,工作重点往往在案件办理上,抓党务的时间精力较少。还存在部分党员干警抱有“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行自我定位。  

  ()检察机关部分党支部党建工作方法不多、创新不足、重视不够,被动应付、停留口头的现象突出 

  一是部分党支部党建工作因循守旧,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机械化、形式化,学习老套,缺乏针对性,无法适应机关党员干部成长进步中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二是工作方法传统,载体不多、抓手不力,缺少创新思路,依靠经验主义和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机关党的建设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多重改革叠加,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责任追究严,党建工作满足于应付、停留于口上。 

  二、原因分析  

  ()机关党建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认清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使得两者难以有效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是机关工作的核心,是深刻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明灯”,为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健康运行奠定了思想基础;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检察机关党建为检察业务稳步发展提供保证和宏观指导,同时检察业务工作丰富了机关党建的形式和内容,两者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如果二者分裂,业务工作就会迷失方向,机关党建也就脱离了实际、脱离了主题,就显得单调、枯燥,没有吸引力。 

  ()机关党建核心任务不清  

  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最根本的就是要凝聚人心,充分体现组织的作用。一些支部没有认识和把握好机关党建工作具体干什么,片面地认为业务是硬指标,党建是软指标,常常以“政”代“党”,用行政化的手段来抓党建,造成部分党支部出现缺位、无为的现象,组织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出来。  

  ()机关党建制度与业务工作制度对接不紧  

  党内的规章制度已经很完备,各方面都有要求,尤其是党支部日常开展的“三会一课”、理论学习、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往往很多党支部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会议,以行政命令代替支部决定,以业务考核代替党建考核,造成“假融合、真替代”的混同模式,没有充分体现党建引领、业务支撑,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途径 

  为了着力解决上述问题,逐步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省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充分汲取支部党员智慧和力量,研究党建、业务工作内在规律,创新党建模式,总结形成了“三点一线”工作法,为整体推进党建、业务工作融合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所谓“一线”,即确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一线到底思路;“三点”是指以党建教育为切入点、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凝心聚力为落脚点,从不同维度的“点”入手,将不同层面、不同环节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紧耦合”,从而把各表一枝、各行其是的“两张皮”拧成“双绞线”,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以党建教育为切入点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支部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方向引导。一是重日常教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基础,支部通过教育,让党员干警认识到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业务上,是具体的政治,也是实实在在的党建。二是重读书交流。支部长期坚持读书交流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多读书、读好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通过学习交流,起到提高综合能力素质,推进具体工作的效果。三是重教育整改。支部注重正面典型、反面警示教育,坚持正面抓落实、反面抓整改,以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本着“少讲成绩、多摆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整改落实提高,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 

  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反复的经常性工作,要始终把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来认识和把握,坚持基本制度贯穿于支部全部工作。一是重“三会一课”。“三会”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载体,支部始终将其作为统一思想、坚定信念、解决业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阵地。在抓好“三会”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党课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现场式、体验式微党课,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讲,党员轮流讲,彰显支部的政治性和组织力。二是重制度对接。为实现党建与业务结合长效化,支部要积极探索将党建与业务方面的制度有效对接。如:学习制度对接,工作部署对接,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工作机制。三是重党建考评。支部坚持将党员积分制、争创五星党支部等考评指标与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相结合,把党建考核建立在业务考核的基础上,既考察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又考察党员的业务工作表现。 

  ()以凝心聚力为落脚点 

  支部党建工作不仅要看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更要体现出支部组织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一是重班子建设。支部始终注重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二是重模范引领。充分发挥支部党员示范岗的带动作用,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实施“党员在行动”。支部长期坚持在学雷锋月、教师节前后前往特殊学校慰问师生,参与智障、聋哑、留守儿童活动,在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的同时浸入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党员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三是重平台搭建。坚持利用陕西红色革命历史资源,举办特殊时间节点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业务问题、中心工作、专项任务开展主题调研和攻关活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派员参加驻村扶贫、学雷锋宣传、主题演讲、省直机关知识技能竞赛和体育比赛等活动,推动支部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总之,支部坚持“三点一线”工作法几年来,党建引领、业务支撑已初具模型,取得了一些成绩和效果,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上做了有益探索,但从当前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内在张力来说,机关党建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的示范点还不多,以及“点好面不宽”的现象依然突出,支部还将继续深入探索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张德法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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