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陕西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聘任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举行。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高强、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部长潘磊、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会长周苏鹏出席活动,共青团各级组织代表、省院未检部门部分干警以及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参加。
聘任仪式上,团省委权益部、省儿心会和省院九部负责人为首批30名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并分别致辞。随后,首批未检司法社工代表曾锌发言,她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精神、严谨的态度,积极投身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工作,共同为守护祖国的未来尽心尽力。西安市新城区团委副书记张程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晓溪,分别结合新城区创建全国社会支持体系创新实践基地的试点工作情况和碑林区院“检学研基地”的进展情况作了经验交流。
本次培训考核和聘任活动是落实《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里程碑。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的培训、考核及聘任是起点而非终点,各相关部门将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改完善,持续积累经验,强化陕西特色,努力打造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闭环。
据悉,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在全国各地不断推进。在实践推进中,我省各地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工作一体化、集约化建设提出了急迫需求。因此,为推动规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工作,有效搭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今年8月份,省检察院九部与团省委权益部、省儿心会着手策划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的培养考核及聘任工作,经过前期的酝酿沟通、策划筹备、资格预审、集中培训和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从92名参与考核的社工和志愿者中确定了首批人员。
今后,三方将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的模式扩大司法志愿者规模,并重点向陕南、陕北辐射,着力解决各地发展不均、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不断健全我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张洋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