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陕西铁检机关各院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送法进校园”。
模拟庭审 感受法律尊严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朱某某到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在西安市中铁中学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未成年人案件的模拟庭审开庭了!中铁中学校长王同洲、副校长朱玉琴、分院第一检察部未检专干皇甫荣、检察官助理计文静和中铁中学高一年级全体师生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简要案情:“被告人”朱某某在某巷子里,采用殴打方式抢劫了一名中学生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960元,并造成“被害人”头部、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
庭审开始前,中铁中学的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刑事审判的概念、法庭的布局和法庭审理程序及庭审各阶段的内容和作用,使旁听的同学们对刑事审判和庭审程序有了一定了解。
模拟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清晰、准确地表述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罪名认定,展示了证明该起抢劫罪的证据链条和证明目的,示证、质证充分,控辩双方还围绕抢劫未成年人是否从重处罚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不但对定罪、量刑充分论证,还结合案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最后,“被告人”朱某某被当庭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当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传荣、第一检察部主任、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校外法治辅导员付金兰一行走进铁五小学为六年级对该校模拟法庭进行指导,举办模拟法庭。
法治讲座 护航快乐成长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以安康市高新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在高新中学室内体育馆,为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开展了主题为“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的法治讲座。
讲座从“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最好的保护‘宪’给少年的你”“从胎儿保护到坟墓,民法典这个‘伙伴’真给力”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人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但实际上,我国的《民法典》对每个人的保护是从胎儿就开始的,《民法典》对每个人来说,是贯穿终生的权利保护。”针对校园欺凌现象,黄志平给同学们分享了检察官在办案中总结的“三不原则”,一不鲁莽,二不以暴制暴,三不沉默。
检察开放日 彰显法律保护
今年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周年。推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证和彰显司法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举办这次开放日活动,是落实这次全国‘宪法宣传周’提出的‘七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学习宣传主题活动的具体形式。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狠抓业务建设,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多项业务已经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前列,陕西铁检的影响力不断提升。陕西铁检两级三院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送法进校园”,两级三院检察长分别担任所联系学校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分别提升为所联系学校校外辅导员,坚持送法进校园,与师生共同开展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思想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师生心目中的影响越来越大。
(本文采用了陕西铁检分院以及西安、安康铁检院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