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支部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高霄作为支部成员参加了学习,并作了发言。
会上,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时的讲话(节选),《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
每位党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内容,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支部书记周建红表示要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带头人,坚持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带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其他党员也表示要立足本职工作,深学熟记,知行合一,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高霄在学习讨论结束后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需要,是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突出了时代特点,突出了学习目的。党支部作为基层一线组织,要担负起学习的重要职责。要教育党员:政治上,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中,重视业务,抓好案件查办,确保办案的规模;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到忠诚、担当;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在“严”、“实”上下功夫。
最后,全处党员一致表示,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既要认真学,更要实做,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