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前,王展眉积极与法官沟通联系,运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同审判长、辩护人与远在湖北省的张某某建立“微信群聊”,确保了被告人的当面辩护权力,使被告人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法官、被告人三方通过“微信视频”的模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辩护等庭审活动正常展开,整个庭审过程图像清楚、声音清晰。
这是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疫情期间利用“微信视频”模式开庭审理案件,在保证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又保证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合法性。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以及可能存在的感染风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起案件的成功审理,为特殊时期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板,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该院将积极探索类似“微信视频”系统的不见面新模式,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的同步推进,做到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确保当事人和司法人员的身体健康。
(供稿: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