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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深入研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近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上级对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深入研究制定了该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自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该院党组制定《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该院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公检法联勤联动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扫黑除恶案件举报线索和案件线索信件流转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工分解清单,规范案件业务系统统一办理流程,完善案件的轮案分配,监督和质量评查考核制度等多项制度,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和“捕诉一体”检察改革,建立4个专业化的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并要求办案团队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讲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的角度,研究、分析和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打准、打狠,打出检察声威。 

  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完善与韩城市公安局、法院扫黑除恶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提前介入,案情会商、工作协调、线索摸排、定期研判的工作机制更好落实。不断强化公、检、法三机关在扫黑除恶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的职责定位和配合衔接。 

  立足职能特点,提升“捕诉一体”效能。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四个专业化办案团队的能力建设,扎实运行“捕诉一体”机制,确保案件高速有效办理。要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办案准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认定每一起涉黑涉恶恶势力犯罪案件。 

  积极开展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按照各级对扫黑除恶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的要求、强化组织措施,要求各内设机构要结合各自检察职能,积极收集和摸排扫黑除恶案件和“保护伞”线索,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落实。 

  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件50人,因未成年等原因不捕直诉4人,追捕漏犯3人到案3人,向法院移送起诉案件4件30人,法院已判决2件23人,摸排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件,撰写信息8篇,编发简报、动态18篇,撰写调研报告2篇。 

  据悉,2019年该院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本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在上级扫黑办的指导下,依据检察职能围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强化干警政治站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作者: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高向林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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