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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助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下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各县区检察院开展调查研究。市检察院民行处深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解,并与公安、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与参与下,凤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信息技术组建行政执法信息资料库,建成了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的成功搭建,为进一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一,高标准定位信息平台建设。在平台设计初期,经多次与软件开发商沟通,对界面设计、数据结构、功能模块的设计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在确保安全、高效、便捷的前提下,凤县检察院民行科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案件办结情况的信息互联互通,并在不影响“两法衔接”平台运行、不增加行政机关工作量的同时,确保信息的全面动态传输。由于前期周密协商沟通,共同制定技术攻关解决方案,确保了平台高标准按期建成和运行。

 

第二,高质量保障平台规范运行。该院充分利用此前形成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平台,并规范录入平台信息种类和流程,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平台运行管理的制度化。该院还挂牌成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及平台的运维管理。

 

第三,高效能发挥平台监督作用。该院以开展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为切入点,针对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从行政执法机关录入平台的案件信息入手,重点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实体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和实际处罚执行情是否相一致,必要时通过调阅执法案卷、询问违法行为人等手段,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中确实存在问题的,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目前,凤县人民检察院已通过该平台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正在进行初查研判。

 

               (供稿: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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