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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一行赴府谷县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5月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宏德一行到府谷县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增卫、民行部副部长文斌、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副检察长王新利及府谷县水利局局长谭玉山等陪同。

 

  黄河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对碛塄农业园区乱堆建筑垃圾整改、孤山川污水及河道治理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对被破坏的行洪河堤旧照以及整改后的现场进行了对比检查,并对2018年“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中涉及到的黄河崇塔段、海则庙段、皇甫段沿河非法采砂、堆放建筑垃圾、私挖鱼塘等现场进行了“回头看”式调研。 

  督导检查中府谷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对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共同出台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并加快整治进度的通知》,努力探索解决黄河沿岸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本问题。对黄河府谷段支流清水川、皇甫川、孤山川、石马川等支流“四乱”现象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截至5月6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8件,因调查阶段行政机关已整改终止审查2件,向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6份,现收到回复并整改4件。县水利局长谭玉山对府谷县境内存在的“河湖四乱”情况进行了总结概述,并对检察机关针对河湖四乱向水利部门提出的17个检察建议下一步整治的思路和方向做了详细汇报。

 

  黄河副检察长一行通过实地调研对府谷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府谷河湖“清四乱”行动工作力度大,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效果明显。黄河副检察长在检查过程中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主题,检察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强化对“清四乱”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二要用足用活检察措施,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检察机关要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所属区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 “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河湖“四乱”现象,根据已建问题台账,加大公益诉讼办理力度,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协同县、乡镇两级河长办推进“四乱”问题整治,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三要加强协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沟通,凝聚工作合力,依法履职,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有效性、针对性,促进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确保每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都有好质量、高效率和共赢的效果。 

  田飞鹏表示,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相关行政单位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整治工作落实,确保五月底全县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全面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王超 徐海雄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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