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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点定位 科学谋划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咸阳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摸排案件线索,严格履行诉前程序,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4件;法院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2件,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一、党组重视支持、整体部署推进,全方位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检察长亲自部署、协调、推进,全力保障支持,从各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一是积极主动汇报。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市委岳亮书记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好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的咸阳经验。二是强化检察长责任担当。多次召开推进会,把试点工作作为“三大攻坚战”任务之一,明确时限,督导检查,落实责任。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为民行部增配4名同志,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等5个基层院也增加或调整了人员,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做到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典型案例的引导结合起来,把庭审观摩和模拟演练结合起来。

二、科学谋划引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公益诉讼专案小组,一方面搜集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为新业务的破冰拓宽思路提供指引,一方面专司案件审查把关,确保案件质量。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摸索规律,健全机制,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试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双向交流机制”,保证办案质效。对上,及时向省检察院汇报工作进展、进行个案请示;对下,逐个基层检察院摸清底子,找准问题,确定工作方向和重点,进行针对性指导。创建了公益诉讼微信群,及时发布信息通知、答疑解惑,提高联动效率,充分发挥上下合力。二是多措并举,保证办案规模。建立内设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发布涉刑罪名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指导意见,建立案件线索周通报和线索、诉前建议报备审核制度等系列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周汇总、月通报、不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市检察院实时动态掌握全市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强化指导针对性。从媒体、政府文件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50余件,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上下一体联办,排解基层困难。三是形成“两个制度”,确保案件质量。探索建立了办案工作“三统一”制度(即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与研判、诉前程序统一审查把关、起诉案件统一指导办理),统一指挥调度,及时请示报告,保证诉前案件和起诉报批案件质量和效果,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三、围绕大局,依托专项监督活动,实现以点带面,促进试点工作深入发展

结合咸阳实际,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监督实效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例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多家砖厂燃煤气体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县环保局对全县范围内24家砖厂依法进行了全面达标排放改造整顿。秦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城区垃圾乱堆乱倒、露天煤场扬尘污染严重、城区养殖污染等开展专项监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连夜组织清理,一周内另址搬迁养殖场,受到周边群众称赞。旬邑、泾阳、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整治污染耕地的违法行为。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境内非法采砂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取缔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了国有资源。今年以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咸阳铁腕治霾行动,专题部署开展了“善待黄土地守护咸阳蓝”专项监督活动及专项监督核查“回头看”活动,重点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8个子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重视理论实务研究,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把实际办案和理论调研结合起来,将省检察院审批的全省起诉案件所有文书打包压缩,通过内网邮箱实现共享,着力分析研究、指导试点实践,少走弯路。起诉的专项资金收缴及垃圾污染均为此类。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依托高校优质资源联合开展理论研究。民行部组织征集理论调研文章,筛选、汇总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及相关图片资料,编写了《咸阳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一书,形成“边实践边研究边推进”的良好氛围。今年5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了省检察院交办的编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办案指南》的相关任务,在总结办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理论提升,为今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实务操作指引。该院赵丽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届检察理论年会提交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证据体系构建浅议》在6月深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五、坚持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凝聚试点合力

试点伊始,咸阳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在第一时间将省委、省检察院领导对试点工作的重要批示、上级检察院最新部署要求和本地区的落实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党委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两次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了包括公益诉讼试点在内的司法改革情况,受到市委充分肯定。咸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补充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6月28日,咸阳市人大八届三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检察院包括公益诉讼试点在内的司法改革情况,认为试点开局良好,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认真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咸阳市打赢治污降霾战役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与此同时对秦都、三原、永寿、长武、泾阳、乾县等院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在试点工作中,各院均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积极宣传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争取理解支持配合,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在起诉、审理、判决等环节加强配合,统一认识。

(供稿: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柏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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