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富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开展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城区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倾倒垃圾裸露、部分防渗布破损、消毒灭菌不及时等诸多问题,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污染。为此,该院遂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富县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予以整改,完善城区垃圾填埋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垃圾场运营管理。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县城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清理整治工作,该院民行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该院民行部干警对垃圾填埋场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县城管局集中力量,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对城区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动用铲车、推土机等机械填埋、处理生活垃圾近3000余吨,清理垃圾场两边路台杂草2800余平方米;购买1600余平方米双层防渗露膜对裸露破损部分进行了覆盖,并对场内进行了打药、灭虫处理,场区内外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经联合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垃圾收集、填埋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要求,富县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对垃圾填埋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垃圾收集、倾倒等操作程序,减少倾倒产生的扬尘和空气;坚持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喷药、降尘除臭,对非作业面及时填土覆盖,对坡面垃圾进行网格覆盖,同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让垃圾场管理有序规范,干净整洁。
(作者:富县人民检察院 王婧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