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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案管办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0月1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案管大厅认真收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会后,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交流习近平总书记报告精神,会议由案管办主任、支部书记田鹤城同志主持。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气势恢宏、催人奋进,通篇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创新成果。大家一致表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把会议精神落实到案件管理具体工作中,转化为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案件管理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田鹤城主任对大家的发言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对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报告及其他会议文件,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二是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地以十九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充分履行案件管理各项职能。三是要全面贯彻创新理念,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四是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处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服务和配合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为推动检察业务的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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