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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区矫正检察模式 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2-09-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质增效,9月19日,绥德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实践,召开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冯小玲、人民监督员张嘎应邀出席指导会议,绥德、米脂、子洲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世雄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检察对象、检察方法、检察内容、检察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九个方面对开展此次专项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下阶段有序、全面、规范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关乎社会治理大局,关乎刑事执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交叉巡回检察是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新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盲点,促进提高监督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本次交叉巡回检察要紧盯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特点及优势,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人民监督张嘎认为,绥德、米脂、子洲三县检察机关能够主动作为,探索开展跨区域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展现了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促进社会治理的检察使命担当。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冯小玲指出,一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不仅是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而且是将巡回检察制度运用到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勇敢探索;二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的工作原则。要坚持把政治导向放在第一位,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三要狠抓落实,全面推动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落地落实。要及时总结成绩、寻找差距、分析得失,围绕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各类不规范、不合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同时强调要充分运用本次巡回检察成果,建立巡回检察组成、结果反馈等长效机制,促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成为检察机关行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和创新实践。

  会后,参会人员进行了巡回检察业务集中培训,随机抽取子洲县马蹄沟司法所作为检察对象,共同发现问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明确各巡回检察组检察重点,为下一阶段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探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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