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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会

发布时间: 2019-1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相关要求,12月11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三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盗窃案件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审查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冯某涉嫌盗窃一案的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作了详细汇报,人民监督员认为该案办理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拟不起诉决定。

   此次公开审查会是《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在基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的主要表现,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具体措施,也是检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健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更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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