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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亲自参与办案 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

发布时间: 2018-05-24

5月24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由子洲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延伟承办此案。延伟认真阅卷审查案件,制定缜密的讯问提纲,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制定详实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并做出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的决定。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作为员额制检察官从繁重的行政工作中抽身出来,回归办案一线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形成检察长办案常态化。检察长以检察官身份办案,不是走过场,也不是简单地在法律文书签字了事,而是具体参与到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延伟担任检察长以来,以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经验,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帮助子洲县院的年轻干警迅速成长,把丰富的司法经验、精湛的司法技能、高超的司法智慧传授给年轻干警,从而提升该院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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