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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阳区: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 2019-06-03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着眼新形势,立足本职能,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分管该项工作的王谦副检察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刑事检察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宣传工作队伍,指定专人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抽调宣传业务骨干具体负责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明确重点,结合工作开展。该院重点持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扫黑除恶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10个方面的打击重点,宣传举报途径、法律政策及榆阳区检察院的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扫黑除恶成果。结合工作开展,持续宣传检察院专项斗争情况,依法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各项行动和工作成果。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带来身边变化的感受和体会,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院开阔思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网上与网下互动宣传相结合。每周至少向区政法委和市院报送1篇扫黑除恶报道,并积极通过两微一端向全网推送,向社会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通过榆阳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共制作微博、微信内容8次。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在检察院办公场所醒目地方悬挂横幅6条,在案管中心等窗口部门摆放扫黑除恶宣传彩页500余份。利用电子屏幕和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和标语8条。

  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该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展示人民检察院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成效,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及在校师生旁听刑事案件审理5次。

  细化措施,强化舆情监控。该院认真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法律政策宣讲等工作,积极稳妥处置网络舆情,严防负面炒作。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宣传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跟进、及时上报,共同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巩固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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