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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2-17
  依据《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内设机构实工作际,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办公室

  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督办。

  二、政治部

  负责组织指导全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党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民主生活会范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协助党组选准配强宣传部门的领导和人员。负责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舆论引导,对机关思想文化类报告会进行审核,指导落实“三同步”原则,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加强与区级主流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强 “两微一端一户”新媒体矩阵的规范管理。负责退休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协调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完善普法教育制度,办好检察培训等。

  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发挥检察职施,依法办理扫黄打非类,网络类案件,净化文化、网络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

  四、第二检察部

  负责依法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案件,弘扬民族精神,彰显社会主义道德。

  五、第三检察部

  负责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送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六、司法警察大队

  协助各内设机构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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