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小案,暖民心”,自开展此项专项活动以来,如何办理好小案,让群众在小案中感知到法治的力度与温度?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
近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申请人杨某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向本院申请监督。当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杨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检察官看到这一幕,感到机械办案、一结了之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申请人心中的疑虑,甚至可能会辜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于是主动作为,迅速启动调查工作,但在询问申请人并经过调查后,发现其案件不符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情形,应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依法作出了终结审查的决定。
检察官深知,这不是申诉人希望得到的结果。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一改往日办案模式,决定上门送达告知决定书,把释法说理工作做到“家”。承办检察官向申诉人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作出终结审查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对其心结进行推心置腹地交流,经过多次思想工作,杨某最终认可了该院的监督决定。
今年以来,该院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及终结审查的当事人申请民事监督案件均会向申请人进行释法说理,坚持让矛盾纠纷圆满解决和让群众满意舒心为原则,扎实解决群众涉法涉诉方面的急难愁盼事,在一个个案件中传递司法的温度,温暖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