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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保护·传承】榆阳检察: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

发布时间: 2021-10-25
  革命文物传承百年党史,保护红色资源体现检察担当。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引导激励广大检察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中读懂“党史密码”、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寻访革命旧址

  革命旧址是近现代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鉴证,蕴藏着丰富的精神内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寻访保护革命旧址,尊崇伟大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感悟党和人民英勇斗争光荣历史和中国革命伟大历程感人事迹。

  位于榆阳区最南端的镇川镇,被称为陕北“旱码头”,这里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近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镇川镇瓦岗寨村寻访榆林县委一大会址,聆听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感受了先辈们革命精神,接受红色洗礼。

      中共榆林县一大旧址位于榆阳区镇川镇花岩村瓦岗寨组原申氏大院,大院最早有8处窑洞式四合院,现有保存较为完整的院落4处。旧址所在四合院有坐东向西正窑3孔,已经打造成为镇川革命历史展馆;南北两侧厢房各2间,目前未开发利用;坐西向东房间1处,为“中共榆林县一大会议”召开处。

  1946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根据毛主席加强边区北线战役工作的指示精神,习仲勋同志主持召开西北局统战部工作会议,部署北线战役,组织领导横山起义。为了配合起义,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发起对镇川堡的围攻,于19461014日午夜解放镇川,建立政权,随即成立中共镇川县委员会,受中共榆横特别委员会领导。县委机关驻地就设在此处,设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运部等工作机构。

  19493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将镇川县更名为榆林县,41日中共镇川县委员会改称为中共榆林县委员会。417日至24日,中共榆林县第一届代表大会在此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土地改革、党务工作、生产发展、支援前线四个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委委员11人,在一次全委会上选举高凤山为书记、高福昌为副书记。

  当时镇川地处国统区和陕甘宁边区的交界处,在成立县政务委员会不久,便设立了县支前委员会,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投入到支援解放战争的浪潮中,特别是在两次攻打榆林和沙家店战役期间,为作战部队的后勤保障作出重大贡献。

  一张张泛黄照片、一面面鲜艳的红旗、一段段激扬文字,为我们讲述着峥嵘岁月中的革命故事,它们像是登上时光机的通行证,带我们穿越到过去,目睹革命先烈大无畏不平凡壮举。我们赓续红色血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扎实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保护革命文物

  在寻访活动中,区检察院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革命文物和遗迹开展全面摸排,深入调查了解是否有保护遗漏、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应予保护但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册的革命遗迹,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针对群众举报、寻访发现的涉及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文物历史风貌、妨害革命文物管理等违法犯罪线索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求做到“四大检察”齐发力,用好刑事检察手段,依法惩治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犯罪;用足民事、行政检察手段,依法办理涉革命文物保护的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用活公益诉讼检察手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

  2021年的夏天,暑气逼人。8月的陕北,太阳几乎直射着大地,路边的庄稼叶子都蔫蔫的打卷了。荒凉的黄土高坡,地表温度达到五六十度,似乎冒着团团蒸汽。在副检察长张德荣和第二检察部主任郭怀军的带领下,步履维艰的挪向几里地外的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榆林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旧址。

  1935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为了东渡黄河对日作战,成立了中共神府特委,特委派遣张晨忠(化名死狗老刘)、苏佐山等人到榆(林)神(木)交界处的秃尾河、开光川一带开辟新区。19363月在此成立了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简称榆林工委),下设两个区委,同时还组建了少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同年5月,榆林工委又在此建立了榆林县革命委员会(19371月改为榆林县苏维埃政府)。

  1936年春,榆林工委在神府特委军事部第二游击队的配合下开展工作、动员青年到神府苏区参加红军,分化、瓦解国民党保甲政权。榆林工委先后发展农民党员30多人,培养输送干部10人。在王岔、刘岔、鱼河湾等村建立了贫农会、妇女会、儿童团、劳动互助团等组织。19374月,中共神府特委根据革命斗争形势,决定撤销榆林工委和榆林县苏维埃政府。

  终于到了神圣的革命旧址,展现在眼前的景象令大家瞠目结舌。旧址无专人看护,院内及周边杂草丛生、残垣断壁,会址所在窑洞门窗破损、墙皮脱落、垃圾遍地,碑文刻划涂鸦、风蚀褪色模糊不清。此番此景触动着办案人员的心底。

  通过实地勘查、走访了解、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查明: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榆林县苏维埃政府)位于榆阳区大河塔镇刘岔村,占地面积约2.6亩,未被认定为革命文物。革命旧址保护状况差,红色资源面临严重威胁。

  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向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提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对该革命旧址依法履行保护、管理和利用职责;与产权所有人签订保护协议,进一步明晰、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积极推动文物认定工作。

  传承革命精神

  “红色旧址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保护好革命文物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明确指出将未依法划定、公布革命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法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违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违法改变革命文物用途,违法破坏烈士纪念设施,妨害革命文物管理,涉革命文物诉讼案件违法审判等8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在寻访中办案、在办案中寻访,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充分用好榆阳区丰富的红色资源,结合“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组织党员干警瞻仰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边寻访旧址、边学习教育,认真聆听革命先辈英雄事迹,深切感受伟大革命精神,悉心领悟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激励检察干警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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