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政法干警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聚焦人居生态环境保护,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
2021年6月,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辖区乡村土地上,违规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垃圾随风到处抛洒,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随后公益诉讼办案人员使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和拍照取证。

违规倾倒的大量生活垃圾,对当地的生态造成破坏,对群众的生产和人居生活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分别向各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进行了监督。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均表示主动认领问题,将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逐一整改。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依法清理该地区违规倾倒的生活垃圾,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检察建议切实到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共同维护人民利益。
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