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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民服务正当时

发布时间: 2021-04-30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深学促实干,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走访调研,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组织普法送法服务,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优化窗口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等20余件立足实际、服务群众的实事,推动教育整顿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走访慰问送温暖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不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月21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飞鹏带领办公室全体干警,前往榆阳区古塔镇马响水村黄峁沟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暖心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征求意见,虚心听取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听闻黄峁沟村组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改造工作,检察干警们出动无人机为其提供勘测规划,排查有无占用耕地、林地情况,为合理规划排污、规范垃圾倾倒提供依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参考。

  二、普法送法暖民心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及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在工作之余,不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如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以案释法等,使法治思想进村入户。

  3月20日,在第一检察部王一崴主任的带领下,员额检察官及干警们利用周末时间赴榆阳区鱼河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月22日,榆阳区检察院未检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员额检察官杨慧一行4人深入榆阳区红石桥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榆阳区检察院法治宣讲员杨慧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令人深省的案例,引导同学们思考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的类型及表现形式、如何预防性侵害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月23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全体干警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司法警察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检察院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

  三、未检护航促成长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切切实实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处处发挥着更高的司法温度,透露着最更大的司法善意。

  3月21日,榆阳区检察院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推出的,将对他们进行讯问等相关诉讼活动安排在周末进行。“周末工作日”是我院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工作日之余自行加班,将同未成年人“见面”的工作安排在周末进行。其目的一是消除未成年人对其他公民可能知晓其涉嫌犯罪信息的顾虑;二是不耽误学生犯罪嫌疑人正常学习和生活;三是与档案封存制度相映衬,保护学生犯罪嫌疑人个人隐私。

  四、公益诉讼保民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在服务大局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月23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五毛一元食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保障广大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五、司法救助解民忧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践行“检察为民”的工作理念为指导,全面开展司法救助为民办实事工作。

  4月12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第一时间得知刑事案件被害人民事赔偿未达成调解,积极主动上门走访,调查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通过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上述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上报院领导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他们争取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

  六、公开听证提公信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会”的工作要求,回应群众诉求,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4月14日下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行政实质性争议化解暨司法救助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等听证员。就仁某某工伤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评议,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就民事赔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同时,经第三检察部审查,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七款之规定,决定对申请人仁某某给予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仁某某表达了她对检察院此项举措的感激之情。至此,长达两年悬而未解的纠纷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下,相关部门积极的配合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七、检法合力促公正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责,也体现了我院为民办实事、“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检察工作理念。

  4月23日,田飞鹏检察长出席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田鹏飞检察长就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充分、详实的列席意见。最终,榆阳区人民法院对高某某故意伤害案等两件案件以本院指控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另一件案件改变定性。

  八、服务窗口展情怀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举措改进和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业务规范、服务规范、设施规范、形象规范”要求。

  优化基础服务设施;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电子大屏幕宣传展示检察院案管窗口服务事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主动公布信息查询及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实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群众和律师少跑冤枉路;设立党员先锋岗等多举措向群众展现检察机关窗口服务的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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