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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发布时间: 2022-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标志性体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基础。近日,吴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秋平主持。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律概念,对每一章条文的解读都要深度了解,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该法的重要意义,扎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2022年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二要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尤其对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法律责任等规定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探讨,确保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三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持续深入创造安全稳定的县域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好检察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走深走实,以更高更优的检察品质服务保障平安吴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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