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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集中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3件

发布时间: 2019-11-22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11月19日,记者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截至目前共集中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3件312人。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后,榆林市检察机关加快办案进度,对10月20日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根据案件情况逐案规划工作进展、确定审结预期日期,集中起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件、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件。在这些涉黑涉恶案件中,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起诉的马某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案,神木市检察院起诉的李某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子洲县检察院起诉的郭某等18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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